不動產資訊:婚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1處為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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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1處為限



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,近期接獲民眾葉先生來電,詢問其與配偶剛結婚,

婚前各擁有1處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結婚後,雙方也分別在各自房屋設立戶籍,

為何婚後卻僅有1處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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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出處來自於:https://pse.is/3c6ha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