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資訊:多加利用 民眾多元管道繳納房屋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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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稅捐處表示,2020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,繳納期限5月31日因適逢假日,順延至6月1日止,房屋稅繳款書已寄出,籲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,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。
 
市稅處說明,納稅義務人收到2020年房屋稅繳款書後,可於繳納期間內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納稅款,請民眾多加利用: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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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出處來自於:https://pse.is/RRNB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