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資訊:4大NG行為 恐被當贈與追稅

436
次閱讀

4大NG行為 恐被當贈與追稅



財政部4日指出,民眾如果有四種移轉財產的NG行為,包括無償或明顯以不對等代價幫他人負擔債務、購買財產,還有無行為能力者購置財產、無買賣證明的二等親財產交易等,將被國稅局視為「擬制贈與」、即為贈與行為,必須課徵10%~20%贈與稅。

111.jpg

新聞出處來自於:https://pse.is/3956ul